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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氏春秋卷二连载之二十九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9:25:09 阅读: 来源:万用表厂家

【前言】

《吕氏春秋》贵生篇中诸多典故,皆以珍爱生命,贵生为中心,讲出了“道之真以持身”的大道理,又引出了全生、亏生、迫生与死的关系,而明确的提出“迫生不如死”。

子华子说过:“全生为上,亏生次之,死次之,迫生为下。”全生就是保全生命,主要是指人的六欲全部得到满足。亏生就是损耗生命,主要是指人的六欲得到部分满足。死就是指不知道六欲。迫生就是强迫生命,主要是指人的六欲没有一样得到满足,得到的都是他们讨厌的东西,屈服和耻辱就是例子,人做各种没有道义的行为也是在强迫自己的生命。所以有人说“迫生不若死”。 一个人喜欢吃肉,他不会去吃腐烂的老鼠肉;一个人喜欢喝酒,他不会去喝变质了的坏酒;一个人重视自己的生命,他不会连强迫生命也容忍。

人是有尊严的,要愉快而有尊严地活着,而不是简单的需要生存权。

《吕氏春秋》卷二《仲春纪》

贵生(连载之二十九)

【原文】

子华子曰:“全生为上,亏生次之,死次之,迫生为下。”故所谓尊生者,全生之谓;所谓全生者,六欲皆得其宜也。所谓亏生者,六欲分得其宜也。亏生则於其尊之者薄矣。其亏弥甚者也,其尊弥薄。所谓死者,无有所以知,复其未生也。所谓迫生者,六欲莫得其宜也,皆获其所甚恶者。服是也,辱是也。辱莫大於不义,故不义,迫生也。而迫生非独不义也,故曰迫生不若死。奚以知其然也?耳闻所恶,不若无闻;目见所恶,不若无见。故雷则掩耳,电则掩目,此其比也。凡六欲者,皆知其所甚恶,而必不得免,不若无有所以知。无有所以知者,死之谓也,故迫生不若死。嗜肉者,非腐鼠之谓也;嗜酒者,非败酒之谓也;尊生者,非迫生之谓也。

【译文】

子华子说:“全生是最上等,亏生次一等,死又次一等,迫生是最低下的。”所以,所谓尊生,说的就是全生。所谓全生,是指六欲都能得适宜。所谓亏生,是指六欲只有部分得到适宜。生命受到亏损,生命的天性就会削弱,生命亏损得越厉害,生命的天性削弱得也就越厉害。所谓死,是指没有办法知道六欲,等于又回到它来生时的状态。所谓追生,是指六欲没有一样得到适宜,六欲所得到的都是它们十分厌恶的东西。屈服属于这一类,耻辱属于这一类。在耻辱当中没有比不义更大的了。所以,行不义之事就是迫生。但是构成追生的不仅仅是不义,所以说,迫生不如死。根据什么知道是这样呢?比如,耳朵听到讨厌的声音,就不如什么也没听到,眼睛看到讨厌的东西,就不如什么也没见到。所以打雷的时候人们就会捂住耳朵,打闪的时候人们就会遮住眼睛。迫生不如死就象这类现象一样。六欲都知道自己十分厌恶的东西是什么,如果这些东西一定不可避免,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都不知道,是死了后才能做到,所以说被迫生存还不如死去。嗜好吃肉,不是说连腐臭的老鼠也吃,嗜好嚼酒,不是说连变质的酒也喝。珍惜生命,不是说连迫生也算。

【即时通会员如是说】

人活着需要尊严,从生到死,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,爱与恨,名与利……都逃脱不了为对“尊严”的追求。也许我们并不一定惧怕死亡,但是,谁也不能保证当死亡来临,还有一种意识可以支撑我们最后的尊严。——朝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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