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做假案为当事人多得拆迁款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6:23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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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万用表厂家
2013年10月8日,门头沟区法院受理了王林告吴平民间借贷纠纷案。原告王林称:2010年3月,吴平因翻建房屋手头紧张向他借钱。王林在2010年2月份分几次借给吴平现金共计15万元,吴平答应在2013年8月底先还1万元,并于2013年年底全部还清,但其未按约定还款。于是王林向法院起诉,要求吴平立即还款1万元。
王林还向法院提供了吴平写下的欠条作为证据,欠条载明:吴平欠王林15万元整,约定于2013年9月1日前还款1万元,剩于(余)的等2013年年底前偿还。2013年10月25日,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来院谈话。律师邓某以被告吴平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来院参加谈话,谈话中,其表示吴平无能力还款,也不同意调解。
樊法官调出了该案立案时法院的监控录像,更奇怪的事情出现了,樊法官发现该案被告律师邓某的助理,当天竟然是陪着原告王林来法院立的案。
樊法官随后要求被告吴平亲自到法院谈话,吴平看到骗局已经被法官识破,只好承认这起15万元的借款案根本不存在,完全是律师邓某自导自演的一场虚假诉讼。原来律师邓某正代理吴平的另一起房产纠纷案,为了给其代理的房产案制造证据,邓某虚构了这起借款案,企图从法院骗到吴平曾借款15万元修建祖屋的判决书,以便在拆迁中多得利益,邓某也多得律师费。昨天,门头沟法院对无良律师邓某做出《处罚决定书》并当庭对其进行训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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